北極星電力網了解到,今日環保部官網公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以下為意見全文:
環境保護部令部令 第36號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已于2015年4月2日由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6號)同時廢止。
部長 陳吉寧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
目錄
章總則
第二章環評機構的資質條件
第三章資質的申請與審查
第四章環評機構的管理
第五章環評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中的評價范圍類別劃分
章總則
條為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提高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質量,維護環境影響評價行業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環境保護部申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以下簡稱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規定的資質等級和評價范圍內接受建設單位委托,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以下簡稱環評機構)編制。
第三條資質等級分為甲級和乙級。評價范圍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十一個類別和環境影響報告表的二個類別(具體類別見附件),其中環境影響報告書類別分設甲、乙兩個等級。
資質等級為甲級的環評機構(以下簡稱甲級機構),其評價范圍應當至少包含一個環境影響報告書甲級類別;資質等級為乙級的環評機構(以下簡稱乙級機構),其評價范圍只包含環境影響報告書乙級類別和環境影響報告表類別。
應當由具有相應環境影響報告書甲級類別評價范圍的環評機構主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目錄,由環境保護部另行制定。
第四條資質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通用,有效期為四年,由環境保護部統一印制、頒發。
資質證書包括正本和副本,記載環評機構的名稱、資質等級、評價范圍、證書編號、有效期,以及環評機構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第五條國家鼓勵環評機構專業化、規;l展,積極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研究,提升技術優勢,增強技術實力,形成一批區域性和專業性技術中心。
第六條國家支持成立環境影響評價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維護行業秩序,組織開展環評機構及其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評價,建立健全行業內獎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