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號)。《意見》是在當前加工貿易國際環境和國內發展條件都發生重大變化的背景下,指導今后一段時期我國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意見》強調,要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
《意見》明確指出,發揮沿海地區示范帶動作用,促進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和新興產業。推動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集群發展。支持加工貿易企業進入關鍵零部件和系統集成制造領域,掌握核心技術,提升整體制造水平。
《意見》強調,要遵循始終堅持穩中求進、著力推動轉型升級、大力實施創新驅動、合理統籌內外布局、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的原則,推動加工貿易進一步向全球價值鏈高端躍升。一是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提升,由低端向高端發展。二是產業鏈延長,向生產制造與服務貿易融合發展轉變。三是經營主體實力增強,由加工組裝企業向技術、品牌、營銷型企業轉變。四是區域布局優化,逐步實現東中西部協調發展和境內外合理布局。五是增長動力轉換,由要素驅動為主向要素驅動和創新驅動相結合轉變。
《意見》提出了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四大任務,一是延長產業鏈,提升加工貿易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二是發揮沿海地區示范帶動作用,促進轉型升級提質增效;三是支持內陸沿邊地區承接產業梯度轉移,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四是引導企業有序開展國際產能合作,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