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電力網獲悉:今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 號)精神,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現提出如下意見:
《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
一、重要意義燃煤自備電廠(以下簡稱“自備電廠”)是我國火電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為工業企業生產運營提供動力供應、降低企業生產成本的同時,還可兼顧周邊企業和居民用電用熱需求。隨著自備電廠裝機規模持續擴大和火電行業能效、環保標準不斷提高,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自備電廠監督管理,逐步推進自備電廠與公用電廠同等管理,有利于加強電力統籌規劃,推動自備電廠有序發展;有利于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提升電力系統安全運行水平;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有利于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的原則。強化電力發展規劃的引領約束作用,統籌能源資源和市場需求,科學規劃建設自備電廠。堅持安全可靠的原則。嚴格執行電力行業相關規章,提升自備電廠運行水平,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堅持節能減排的原則。嚴格新建機組能效、環保準入門檻,落實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控制指標。持續升級改造和淘汰落后火電機組,切實提升自備電廠能效、環保水平。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執行統一的產業政策和市場規則,推動自備電廠成為合格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交易。堅持科學監管的原則。構建“規劃、政策、規則、監管”協調一致的監管體系,強化對自備電廠的監督管理,維護電力建設運行秩序。
三、強化規劃引導,科學規范建設
(一)統籌納入規劃。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項目(除背壓機組和余熱、余壓、余氣利用機組外)要統籌納入國家依據總量控制制定的火電建設規劃,由地方政府依據《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核準,禁止以各種名義在總量控制規模外核準。
(二)公平參與優選。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要符合國家能源產業政策和電力規劃布局要求,與公用火電項目同等條件參與優選。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備電廠。裝機明顯冗余、火電利用小時數偏低地區,除以熱定電的熱電聯產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新(擴)建自備電廠項目。
(三)科學規范建設。自備電廠要按照以熱定電、自發自用為主的原則合理選擇機型和裝機規模。開工建設前要按規定取得核準文件和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建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火電建設相關產業政策和能效、水效、環保、安全質量等各項標準。嚴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及以余熱、余壓、余氣名義建設常規燃煤機組等違規行為。禁止公用電廠違規轉為企業自備電廠。
(四)做好電網接入。電網企業應對符合規定的自備電廠無歧視開放電網,做好系統接入服務。并網自備電廠應按要求配置必要的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以及調度自動化、通信和電量計量等設備,切實做好并網安全等相關工作。鼓勵有條件并網的自備電廠按自愿原則并網運行。
四、加強運行管理,參與輔助服務
(一)加強運行管理。并網自備電廠要嚴格執行調度紀律,服從電力調度機構的運行安排,合理組織設備檢修和機組啟停。全面落實電力行業相關規章和標準,進一步加強設備維護,做好人員培訓,主動承擔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