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編制好經濟新常態下的電力工業“十三五”規劃。
我國經濟發展已經進入新常態,電力消費從高速增長向下換擋為中速甚至中低速增長。在電力供需寬松、部分地區過剩的環境下,要實行調整存量和做優增量并重,著力推動電力行業提質增效升級,發展主要從外延式擴張轉變為主要依靠創新和深化改革來推動。
建議,一是做好新常態下的電力需求分析預測。準確把握經濟新常態三大特點,總結歷史數據,分析國際經驗,掌握經濟社會發展與電力需求增長的普遍規律,順應電力需求增速換擋大勢,實事求是做好“十三五”及中長期電力需求預測。
二是科學統籌確定非化石能源發電發展規模,加快提高國家電氣化水平。按照國家“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國家確定的2020年和2030年能源結構調整目標和大氣污染治理目標,科學統籌確定非化石能源發電發展規模,穩步推進電力綠色化轉型和安全可靠供應,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效需求。同時,加快在工業、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領域推廣實施電能替代戰略,提高全社會電氣化水平和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
三是堅持電力統一規劃,著力提供用得起的安全綠色電能。立足電力行業全局,統籌規劃水電、煤電、核電、天然氣發電、新能源發電以及電網發展目標、結構和布局,優化配置好非化石能源發電品種,優先發展水電和核電,提高新能源發電發展質量,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提高電煤占煤炭消費的比重,建立分布式電源發展新機制,推進電網智能化,著力提供用得起(即經濟社會發展可承受、可促進國內產業提升國際競爭力和電力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安全綠色電能。
四是統籌電力發展與改革,穩妥有序深化改革。嚴格貫徹落實《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要求,及時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或辦法,積極有序推進試點,穩妥推進改革。在強化國家統一電力規劃下,穩妥有序探索通過公開市場招標擇優確定投資主體制度,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二)嚴格控制電源開工規模,優化增量結構,穩定經濟增長。
在電力需求增速向下換擋和全國電力供需寬松、部分地區過剩的情況下,發電裝機容量受建設周期影響還將延續高速增長,未來2-3年電力供需將延續過剩。同時,經濟結構調整帶來用電負荷峰谷差加大,非化石能源發電比重快速上升使電力系統調峰能力明顯不足,造成煤電利用小時持續下降和電力行業發展質量、效益下降。
現階段,經濟下行壓力大,“穩增長”、“調結構”和“惠民生”任務重,還需要電力行業通過“調整存量、做優增量”來實現行業提質增效和穩定經濟增長雙重目標。
為此,從“做優增量”上看,一是嚴格控制電源新開工規模。結合當前及“十三五”期間電力消費增速向下換擋的實際,科學確定和嚴格控制新開工投產規模,消化好現有過剩能力,使全國電力供需從更為寬松、部分地區過剩加快轉變為總體平衡。相關政府部門既要嚴格控制煤電開工規模,也要適當控制具有明顯隨機性、間歇性、波動性的風電和光伏發電的開發節奏,以避免過快發展造成發電能力過剩加劇、行業資產利用效率下降、國家財政補貼能力不足加劇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上調壓力加劇。發電企業在煤電設備利用小時持續下降的大背景下,要提升風險管控意識,控制好煤電項目開發建設節奏,調整優化投資結構。
二是提高調峰電源比重。在嚴格控制電源開工規模情況下,加快建設抽水蓄能等調峰電源,加強光熱電站政策研究和加快示范項目建設,提高電力系統調峰電源比重,加快提高電力系統調峰能力,以提高消納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提高行業資產利用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