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16]392號)號文件。
指導意見對能源互聯網進行了定義。能源互聯網是“互聯網+”智慧能源的簡稱,暨是一種互聯網與能源生產、傳輸、存儲、消費以及能源市場深度融合的能源產業發展新形態,具有設備智能、多能協同、信息對稱、供需分散、系統扁平、交易開放等主要特征。
意見肯定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互聯網理念、先進信息技術與能源產業深度融合,正在推動能源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的興起。此外,意見明確:能源互聯網是推動我國能源革命的重要戰略支撐,對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進化石能源清潔利用,提升能源綜合效率,推動能源市場開放和產業升級,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能源國際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能源互聯網在我國的近期目標是2016到2018年,推進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工作,初步建立能源互聯網市場機制和市場體系。形成技術規范和標準。催生一批能源金融、第三方綜合能源服務等新興業態。培育有競爭力的新興市場主體。探索可持續、可推廣的模式和積累改革試點經驗。
2019-2025年,推進能源互聯網多元化、規;l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聯網產業體系,成為經濟增長重要驅動力,建立市場機制、技術標準,形成開放環境、引領世界能源互聯網發展。使可再生能源比重顯著提高,化石能源清潔利用取得積極進展,大眾參與程度大幅提升,支撐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
指導意見鼓勵建設智能風電場、智能光伏電站等設施及基于互聯網的智慧運行云平臺,實現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產。鼓勵用戶側分布式能源協同發展,提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水平。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協同生產,建設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的計量、交易、結算等接入設施與支持系統。
推動集中式與分布式儲能協同發展。
開發儲電、儲熱、儲冷、清潔燃料存儲等多類型、大容量、低成本、率、長壽命儲能產品及系統。推動在集中式新能源發電基地配置適當規模的儲能電站,實現儲能系統與新能源、電網的協調優化運行。推動建設小區、樓宇、家庭應用場景下的分布式儲能設備,實現儲能設備的混合配置、管理、友好并網。
建設基于互聯網的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平臺。
建設基于互聯網的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平臺,支持風電、光伏、水電等綠色低碳能源與電力用戶之間實現直接交易。挖掘綠色能源的環保效益,打造相應的能源衍生品,面向不同用戶群體提供差異化的綠色能源套餐。培育第三方運維、點對點能源服務等綠色能源生產、消費和交易新業態。
構建可再生能源實時補貼機制。
建立基于互聯網平臺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實時補貼結算機制,實現補貼的計量、認證和結算與可再生能源生產交易實時掛鉤。進一步探索將大規模的風電場、光伏電站等納入基于互聯網平臺的實時補貼范圍。
發展綠色能源的證書交易體系。
探索建立與綠色能源生產和交易實時掛鉤的綠色證書生成和認證機制,推進綠色證書交易體系與現行排污權交易體系相融合,并通過合理的機制,將綠色證書交易作為碳排放權交易的有益補充。推動建立綠色能源生產強制配額制度,實現基于互聯網平臺的綠色證書交易與結算。推動綠色證書的證券化、金融化交易。
意見鼓勵依靠金融創新探索企業和項目融資、收益分配和風險補償機制,降低能源互聯網發展準入門檻和風險。支持符合條件的能源互聯網項目實施主體通過發行債券、股權交易、眾籌、PPP等方式進行融資。積極發揮基金、融資租賃、擔保等金融機構優勢,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向能源互聯網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