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電力網獲悉:國家能源局下發《2015年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要求全國范圍在年底前淘汰423.4萬千瓦落后小火電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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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根據工信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部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1]46號)要求和各省級政府淘汰落后產能主管部門報送的淘汰落后產能計劃,經研究,現將2015年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詳見附件1)及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淘汰落后小火電機組是電力行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推進節能減排、優化電源結構的重要舉措。請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督查,在確保供電、供熱及人員妥善安置的前提下,按期完成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
二、請進一步完善檢查驗收程序,組織本地區有關部門和省級電網企業,審核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的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2),及時對淘汰小火電機組進行現場檢查驗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并在省級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當地主流媒體向社會公告本地區已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企業名單。2015年12月底前,將全年工作情況總結和書面驗收意見報送我局。
三、淘汰機組中,凡屬未建成機組、2013年1月1日后無運行記錄機組或余熱余壓綜合利用機組,不計入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原則上不予淘汰。
四、列入本年度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小火電機組,須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燃油機組需徹底拆除全部主體設備和生產線;燃煤機組需至少拆除鍋爐、汽輪機、發電機、輸煤棧橋、冷卻塔、煙囪中的任兩項。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
2、淘汰小火電機組證明材料清單
國家能源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