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進出口
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
國辦發〔2015〕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推進新一輪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是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重要支撐。要進一步推動對外貿易便利化,改善營商環境,為外貿企業減負助力,促進進出口穩定增長,培育國際競爭新優勢。為此,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決清理和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深入開展全國范圍內的涉企收費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對依法合規設立的進出口環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未列入清單的一律按亂收費查處。加大對取消收費項目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形成外貿企業松綁減負長效機制,防止亂收費問題反彈。增強口岸查驗針對性和有效性,對查驗沒有問題的免除企業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此類費用由中央財政負擔;對有問題的企業依法加大處罰力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根據各自職責分別牽頭)
二、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擴大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區間。進一步提高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便利化水平,擴大結算規模。研究推出更多避險產品,幫助企業規避匯率風險,減少匯兌損失。(人民銀行、外匯局負責)
三、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進一步擴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規模,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及新興市場開拓的支持力度。實現大型成套設備出口融資保險應保盡保,進一步簡化程序。(財政部、商務部、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負責)
四、加快推進外貿新型商業模式發展。抓緊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6號)。積極推進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抓緊啟動擴大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將江蘇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城、浙江海寧皮革城列入試點范圍。制訂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2015年底前提出進一步擴大相關試點范圍和推廣外貿新型商業模式的方案,于2016年初開始實施。(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