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電力網獲悉,近日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印發《電力建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辦法(2016版)》,該辦法適用于火電、水電、輸變電、風光儲等電力工程。
章 總 則
條 為了電力建設工程大限度節約資源、減少污染,實現全壽命周期安全可靠和性能、功能與成本的匹配,規范電力建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依據《全國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火電 (含核電常規島)、水電(含抽水蓄能)、輸變電、風電、光伏、儲能等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綠色施工是指在保證質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大限度地節約資源與減少對環境負面影響,實現四節一環保(節能、節地、節材、節水和環境保護)的文明施工活動。
第四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旨在推動綠色施工技術的創新,推廣應用綠色施工的“五新”(新技術、新工藝、新流程、新裝備、新材料), 限制或淘汰落后的施工方案,促進綠色施工資源的綜合利用與環境保護技術水平的提升。
第五條 實施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應進行總體方案策化。在規劃、設計階段應充分考慮綠色施工的總體要求,為綠色施工提供基礎條件;在主體工程開工前,應編制針對本工程的綠色施工專項方案,全面落實“四節一環!钡母黜棿胧。
第六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流程如下:
一、申報立項與受理備案;
二、過程控制與指導檢查;
三、申請驗收與現場評審;
四、審核批準。
第七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報受理機構應是各電力建設項目的上級集團公司或全國性電力行業協會。已列入“電力建設全過程質量控制示范工程”的電力建設項目,原則上由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以下簡稱“中電建協”)負責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立項審批、咨詢指導及評審驗收工作。
第二章 申報立項
第八條 符合《中國電力優質工程獎評選辦法》(2016版)申報條件且有創優目標的工程,可申報立項。
第九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堅持自愿申報的原則,申報單位應是建設單位、工程管理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
第十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應在工程項目主體工程開工前申報立項。
第十一條 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報立項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主申報單位應提交以下資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一份),報立項受理單位:
1.《電力建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項申報書》(見附件1);
2.綠色施工總體策劃(含本工程量化的限額控制指標清單);
3.綠色施工專項方案。
二、立項受理單位應組織專家評審,評審通過的工程項目,由受理單位批準立項并登記備案,納入全過程檢查指導、評審驗收工作計劃。
三、批準立項的工程項目,如立項條件發生變化,受理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取消或更改立項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