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電力網獲悉,《國家優質工程獎評選辦法》修訂版正式印發,原《國家優質工程審定辦法(2013年修訂稿)》同時廢止。
辦法提到,參與評選的電力工業建設項目包括:電壓等級500kV(含)以上的送變電工程,裝機容量49MW(含)以上的風電場,發電容量10MW(含)以上的光伏發電工程,裝機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電站,單機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電廠,單機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氣發電廠,單機容量1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質發電廠,單機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電廠。
2015年11月份的時候,北極星電力網曾報道,23項電力工程上榜2014-2015年度國家優質工程獎新鮮出爐,其中火電項目10項。今年將有哪些電力項目上榜了?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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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辦法全文:
國家優質工程獎評選辦法
章 總 則
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質量發展綱要》和“百年大計,質量”的方針,增強參與工程建設各單位質量意識,強化創新驅動發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確保工程建設質量,規范國家優質工程獎評選活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優質工程獎是經國務院確認設立的工程建設領域跨行業、跨專業的質量獎,宗旨是弘揚“追求卓越,鑄就經典”的國優精神,倡導和提升工程質量管理的系統性、科學性和經濟性,宣傳和表彰設計優、質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術先進、節能環保的工程項目。
第三條 國家優質工程獎以各行業、各領域工程項目質量為主要評定內容,涉及工程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各個環節。獲獎工程應當符合國家倡導的發展方向和政策要求。國家優質工程的綜合指標應當達到同時期國內領先水平。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企業建設的工程項目均可以參與國家優質工程獎評選活動。
第五條 國家優質工程獎評審工作由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專業技術審查并提出終推薦名單,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辦公會議決定獲獎項目,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頒布。
第二章 評選范圍
第六條 參與國家優質工程獎評選的項目應符合法定建設程序,并且是具有獨立生產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擴建和大型技改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業建設項目:冶金、有色金屬、煤炭、石油、天然氣、石油化工、化學工業、電力工業、核工業、建材等。參與評選的工程規模:
1.燒結機使用面積180平方米(含)以上,焦爐炭化室高度6米(含)以上,高爐有效容積1200立方米(含)以上,轉爐公稱容量120噸(含)以上,電爐公稱容量90噸(含)以上的鋼鐵建設項目;
2.產量100萬噸/年(含)以上重金屬礦山和露天鋁土礦山項目,產量60萬噸/年(含)以上氧化鋁項目,產量20萬噸/年(含)以上電解鋁項目,產量10萬噸/年(含)以上多品種綜合鋁加工項目、單系列銅熔煉項目、單系列鋅冶煉項目;
3. 原煤生產能力在120萬噸/年(含)以上的煤礦(含相應建設規模的配套選煤廠),獨立申報的洗選能力在300萬噸/年(含)以上的中心或集中式選煤廠,煤層氣生產能力1億立方米/年(含)以上的煤層氣田建設項目;
4.原油生產能力30萬噸/年(含)以上的油田開發地面建設工程,原油處理量300萬噸/年(含)以上的煉油廠工程配套的各生產裝置工程;
5.天然氣生產能力6億立方米/年(含)以上的氣田開發地面建設工程;
6.設有首末站及中間加壓泵站、長度100公里(含)以上、管徑273毫米(含)以上的長輸油氣管道工程;
7.年產30萬噸(含)以上的乙烯廠工程配套的各生產裝置工程,年產18萬噸(含)以上的合成氨工程,年產30萬噸(含)以上的尿素工程;
8.電壓等級500kV(含)以上的送變電工程,裝機容量49MW(含)以上的風電場,發電容量10MW(含)以上的光伏發電工程,裝機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電站,單機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電廠,單機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氣發電廠,單機容量1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質發電廠,單機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電廠;
9.生產能力5000噸/日(含)以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生產能力500噸熔量/日(含)以上的浮法玻璃生產線。
(二)交通和水利以及通信工程:公路、鐵路、橋梁、隧道、機場、港口、內河航運、水利、通信等。參與評選的工程規模:
1.連續長度在50千米(含)以上的高速公路和100千米(含)以上的一級公路(整體工程);
2.新建鐵路連續長度在100公里(含)以上的綜合工程(含兩端區段站),長度200公里(含)以上的鐵路電氣化、通信信號、電力工程(含兩端區段站);
3.連續長度在5千米(含)以上的公路高架橋,連續長度在1千米(含)以上的鐵路橋,單孔跨徑在200米(含)以上的橋梁;
4.連續長度在3千米(含)以上的隧道;
5.等級為4E(含)以上的機場飛行區;
6.沿海3萬噸級(含)或者內河5000噸級(含)以上碼頭工程,投資額沿海2億元(含)以上或者內河8000萬元(含)以上的其他水運工程;
7. 庫容10億立方米(含)以上或者壩高80米(含)以上的水庫工程,投資額在2億元(含)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
8.投資額在1億元(含)以上的通信建設工程。
(三)市政園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橋、高架橋、城市隧道、軌道交通、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園林建筑等。參與評選的工程規模:
1.投資額在5億元(含)以上的城市道路;
2.投資額在1.5億元(含)以上的互通立交橋;
3.連續長度在5千米(含)以上的城市道路高架橋;
4.連續長度在3千米(含)以上的單線城市隧道,2千米(含)以上的雙線城市隧道,1千米(含)以上的多線城市隧道;
5.設有首末站的軌道交通工程;
6.日供水10萬噸(含)以上的獨立水廠,日處理10萬噸(含)以上的污水處理廠;
7.日處理1200噸(含)以上的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工程,日處理1200噸(含)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
8.占地面積5萬平方米(含)且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園林建筑、人造景觀。
(四)建筑工程參與評選的工程規模:
1.3萬座(含)以上的體育場;
2.5000座(含)以上的體育館;
3.3000座(含)以上的游泳館;
4.2000座(含)以上的影劇院;
5.300間(含)以上客房的飯店、賓館;
6.350米(含)以上的廣播電視發射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