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網了解到,近日山西省發改委下發關于下達山西省2016年度中南部地區風電開發建設方案的通知,
有關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完善風電年度開發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163號)要求,我委2016年1月21日會同各市發改委、山西能源監管辦、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及北京計鵬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山西省電力勘測設計院和相關專家共同研究,編制上報了山西省2016年度中南部地區風電開發建設方案。根據國家能源局下發的《關于下達2016年全國風電開發建設方案的通知》(國能新能〔2016〕84號)精神,現予下達2016年度我省中南部地區風電開發建設方案,總規模160萬千瓦。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1、納入年度開發方案的項目需當年完成核準,無法按時核準的項目作廢,不得用其他項目置換。本年度風電預計平均利用小時與2015年持平即1800小時。
2、“十二五”時期已經安排的風電項目核準計劃,至今未完成項目核準工作的,一律予以廢止。經協調仍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可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后核準。
3、風電年度開發方案已列入國家對我省年度考核內容,我委將依據納入年度開發方案的風電項目進展情況對各市進行考核。對年度核準完成率低于80%的市,在上年度開發方案的基礎上相應核減下一年度新建項目規模。
4、請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根據山西省2016年度中南部地區風電開發建設方案中項目的核準和投產時間,編制配套的風電接入電網工作方案,根據風電項目的建設進度協調落實好配套電網建設工作,確保風電項目建成后及時并網運行。
5、請住建、國土、環保及各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國能新能〔2016〕84號文件要求及時推進項目的開展和建設工作。待項目具備條件后,按規定履行核準程序。
6、請國家能源局山西能源監管辦公室加強后續項目監管工作,重點對項目核準過程中違法違規倒賣批文、設備招投標、質量監督、項目接入電網以及建成后的并網運行等工作開展監管,以確保項目建設合法合規進行,以及項目建成后能夠及時接入電網和所發電量的全額優先上網。
7、各風電投資開發企業要認真做好開發建設方案內風電項目的建設,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和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按計劃完成風電建設任務。項目單位如果無法如期核準或者投產,須提前上報我委及電網企業,我委與電網企業將及時調整年度實施方案和配套電網設施的建設計劃。
8、晉北風電基地項目待國家下達建設規模后,另文下達。
附件:山西省2016年度中南部風電開發建設方案計劃表(分送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