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發布通知稱,全市煤礦原則上2020年1月17日(農歷臘月二十三) 0時 至2020年1月30日(正月初六) 24時期間停產停建放假。
全市煤礦在2020年1月24日(農歷臘月三十)0時至2020年1月30日(正月初六) 24時期間必須停產停建放假,不得組織生產建設。
通知表示,停產停建前,煤礦企業要開展風險識別管控和隱患自查自糾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產停建期間各項工作,確保安全。
停產停建期間,煤礦企業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嚴格落實通風、排水、監測監控、瓦斯檢查、安全檢查、設備管理等安全專項工作措施,真正做到“一停四不停”。停產停建煤礦要明確留守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強化井下巡查,下井巡查人員要規定巡查路線,不得單獨行動,嚴禁擅自改變工作計劃,冒險巡回檢查。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2020年度全市復方監管煤礦春節停產停建及節后復產復建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煤礦復產復建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16] 12號),結合全市地方監管煤礦實際,現就2020年度全市地方監管煤礦春節停產停建及節后復產復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停產停建放假安排
1、全市煤礦原則上2020年1月17日(農歷臘月二十三) 0時 至2020年1月30日(正月初六) 24時期間停產停建放假。
2、全市煤礦在2020年1月24日(農歷臘月三十)0時至2020年1月30日(正月初六) 24時期間必須停產停建放假,不得組織生產建設。
3、市級監管煤礦具體停產停建放假時間由主體企業安排決定。
4、各縣(市、區)監管煤礦具體停產停建放假時間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排決定。
二、放假期間主要工作
1.停產停建前,煤礦企業要開展風險識別管控和隱患自查自糾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產停建期間各項工作,確保安全。
2.停產停建期間,煤礦企業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嚴格落實通風、排水、監測監控、瓦斯檢查、安全檢查、設備管理等安全專項工作措施,真正做到“一停四不!薄M.a停建煤礦要明確留守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強化井下巡查,下井巡查人員要規定巡查路線,不得單獨行動,嚴禁擅自改變工作計劃,冒險巡回檢查。
3、2020年1月17日(農歷臘月二十三) 0時至2020年1月24日(農歷臘月三十) 0時,計劃組織生產建設或安排檢修的煤礦企業,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制定《安全生產保障措施》,經主體企業審查批復,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報市、縣應急管理局備案后,方可組織作業;
(2)煤礦礦長原則上不得離開本市,確需外出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外出報備手續,并立即停止煤礦生產建設檢修;
(3)煤礦礦長每天必須到礦進行安全巡查,并將巡查情況于當日報至隸屬主體企業;
(4)原則上不得安排夜班生產作業,只可以進行必要的輔助工作;
(5)主體企業必須安排專人進行24小時駐礦盯守,確保各類安全措施執行到位。
4、各級、各單位和各煤礦企業必須加強應急值守工作,確保24小時不漏崗,不脫崗,確保通訊暢通。
三、春節后復產復建驗收工作
1、市級監管煤礦復產復建驗收工作從2020年1月30日(正月初六)0時以后方可啟動實施,1月31日(正月初七)0時以后方可批復生產建設。各縣(市、區)監管煤礦復產復建驗收開始時間由各縣級人民政府決定。
2、為確保全市地方監管煤礦春節后復產復建驗收工作有序進行,市政府決定成立復產復建驗收工作領導組。
組長:張利鋒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張俊威 市政府副秘書長
鮑瑞卿 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祁磚 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晉城監察分局局長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綜合科,辦公室主任:申紅衛(市應急管理局副調研員)。
3、市級監管煤礦復產復建驗收工作由主體企業組織進行,復產復建批復文件.上報領導組辦公室備案,市應急管理局將開展全覆蓋督查檢查。
4、各縣(市、區)監管煤礦復產復建具體時間、程序和方式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決定,市應急管理局抽查檢查。
5、復產復建方式:嚴格執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煤礦復產復建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16]12號)規定。
6、復產復建標準:結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山西省煤礦復產復建驗收基本條件(試行)的通知》(晉安辦發 [2019] 10號)要求,嚴格執行《晉城市生產礦 井復產驗收基本條件》(附件1)和《晉城市建設礦井復建驗收基本條件》規定(附件2)。
7、復產復建驗收程序:
(1)所有煤礦必須按照《關于切實加強2020年全市煤礦節后復工復產全員培訓考核工作的通知》(晉市應急教發[2019] 193 號)要求,組織復產復建前全員培訓,并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由市、縣應急管理局組織考試合格后,方可啟動復產復建驗收程序。
(2)煤礦主要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制定復復產復建整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由主體企業批準后,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復產復建前全面整頓和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
(3)市級監管煤礦完成整頓并自行驗收合格后,由主體企業組織復產復建驗收,驗收合格后由主體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填寫《市級監管煤礦主體企業復產/復建驗收審核表》(附件3),并下達復產復建批復文件,向領導組辦公室報備后,方可組織恢復生產建設。
(4)各縣(市、區)監管煤礦復產復建驗收程序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煤礦復產復建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16] 12號)執行,具體驗收程序由各縣級人民政府決定。
(5)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煤礦優先進行復產驗收。
四、工作要求
1、成立領導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體企業要精心組織,成立領導機構,認真制定春節停產停建及節后復產復建驗收工作方案,精心組織開展所轄(屬)煤礦復產復建驗收工作。
2、實行報告制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晉煤集團、市直煤炭集團公司務于2020年1月14日前將春節停產停建及節后復產復建驗收工作方案和《<2020 年晉城市煤礦春節期間工作安排統計表》(附件4)報送領導組辦公室。
3、嚴格整頓工作。煤礦企業必須嚴格按照主體企業秘準的整頓方案和限定的整頓時限進行全面整頓,整頓批復必須明確整頓期間井下作業項目、作業范圍和作業人數。
4、開展驗收督查。市應急管理局將對市級監管煤礦復產復建驗收工作進行全覆蓋督查檢查;對各縣(市、區)監管煤礦復產復建驗收工作進行隨機抽查督查,對不符合復產復建驗收基本條件的,責令重新進行驗收。
5、實行進度日報。節后復產復建驗收工作進度實行日報制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體企業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于每日上午8: 30 前將前一日進度情況,按照《2020年晉城市春節節后復產復建驗收進度表》(附件5)要求填寫匯總蓋章后,傳真至市煤炭生產信息調度監控中心(聯系電話:0356-2068130;傳真: 0356-2068330), 市煤炭生產信息調度監控中心要及時整理報送至領導組辦公室。
6.嚴格責任追究。堅持“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復產復建程序、辦理時限和驗收標準,對因在驗收工作中降低標準、把關不嚴、弄虛作假,復產復建后造成事故的以及對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規定時限辦結相關工作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7.嚴守廉政準則。各級參與復產復建驗收人員要嚴格執行《康政準則》和復產復建驗收廉潔自律規定,如有違反,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