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煤礦沖擊地壓等重大災害防治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河北煤礦安監局、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應急管理廳聯合印發《河北省建立沖擊地壓礦井地震信息共享機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標志著河北省沖擊地壓礦井地震信息共享機制正式運行。
《辦法》共十二條,明確河北煤礦安監察、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應急管理廳為沖擊地壓礦井地震信息共享的部門,共享河北省沖擊地壓礦井情況和地震臺網監測信息。同時,確定信息共享的內容,主要包括河北省沖擊地壓礦井及有潛在沖擊地壓風險礦井的名稱、采礦許可證井田范圍拐點坐標、采場情況、地震臺網監測數據等相關信息,設定信息發送的啟動條件、發送方式、流轉流程和處置辦法。
《辦法》要求,各部門加強深入分析和充分利用信息。省地震局每季度將各礦區礦震與構造地震活動情況向河北煤礦安監局通報,河北煤礦安監局定期梳理分析接收的礦震信息,煤監分局、市應急局督促煤礦對比分析地震臺網和沖擊地壓監測系統的監測數據,校核沖擊地壓監測預警指標,為研究沖擊地壓災害發生規律,提高沖擊地壓監測預警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