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2022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有關單位:
11月26日,我委印發《關于做好陜西省2022年度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工作的通知》(陜發改運行〔2021〕1838號),對我省2022年度煤炭中長期合同的簽訂、錄入、匯總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為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能源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工作的通知》(發改電〔2021〕365號)要求,現補充通知如下:
一、煤炭中長期合同覆蓋范圍
煤炭中長期合同供應方原則上覆蓋我省所有煤炭生產企業;需方主要是發電、供熱用煤企業,支持冶金、建材、化工等其他行業用戶簽訂煤炭中長期合同。鼓勵化肥生產等重點領域企業參與合同簽訂。
二、煤炭中長期合同期限要求
煤炭中長期合同原則上為一年及以上合同,鼓勵按照價格機制簽訂3年及以上長期合同,3年及以上長期合同數量不少于各企業簽訂合同量的50%。各市探索簽訂地方純供暖企業簽訂季節性合同。
三、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數量要求
煤炭企業簽訂的中長期合同數量應達到自有資源量的80%以上,優先銜接保障發電供熱企業。2021年9月份以來核增產能的保供煤礦核增部分按承諾要求全部簽訂電煤中長期合同。中央在陜煤炭企業、省屬煤炭企業、外省省屬在陜煤炭企業、其他(含民營)煤炭企業等要在100%保障(集團)公司內部在陜用煤單位需求的前提下,按要求與省內外其他用煤單位簽訂煤炭中長期合同,充分發揮我省煤炭生產主力軍作用。同時,鼓勵各煤炭企業之間開展創新合作,通過雙邊協商產地資源互換互保等新方式為下游用戶降低物流和采購成本。
發電供熱企業年度用煤要實現長期供需合同100%全覆蓋。地方供暖企業按實際需求簽訂合同。經鐵路運輸的發電供熱用煤合同單筆不得少于20萬噸,冶金、建材、化工等其他行業用煤合同單筆不得少于10萬噸。
四、煤炭中長期合同價格機制
煤炭中長期合同執行“基準價+浮動價”價格機制,實行月度定價。暫時按照以下價格機制簽訂合同(國家有關政策明確后再按照規定進行調整)。其中:
基準價,下水煤合同基準價暫按5500大卡動力煤700元/噸簽訂;非下水煤合同基準價按下水煤基準價和扣除運雜費的坑口價確定。
浮動價,采用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綜合價格指數、環渤海動力煤綜合價格指數、CCTD秦皇島動力煤綜合價格交易指數、中國沿海電煤采購價格綜合指數4個指數,選取每月后一期價格,各按25%權重確定指數綜合價格,指數綜合價格比基準價每升降1元/噸,下一中長期合同相應向上下浮動0.5元/噸。
每月中長期合同價格經國家發展改革委確認后,每月后一個工作日對外發布。
五、煤炭中長期合同運力配置
煤炭中長期合同要明確運輸方式、運輸企業和運輸計劃等,供需雙方應提前與運輸企業協商一致。對需要通過鐵路運輸的,供需雙方應提前與鐵路運輸企業協商運輸計劃,申請鐵路運力的合同不能超過供應企業裝車能力和需求企業的卸車存煤能力。鐵路運輸企業應優先為數量明確、計劃明晰的電煤中長期合同,特別是往年兌現率高的供需企業配置鐵路運力。對需要通過公路、水路等其他方式運輸的,鼓勵供需雙方提前確定運輸企業并簽訂年度煤炭運輸合同。
六、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工作要求
煤炭供需雙方要使用《煤炭購銷中長期合同示范文本》(詳見附件1),明確合同數量、質量、期限、流向、價格機制、運輸方式、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要素,要確保發(收)貨人、發(到)站信息正確,不得脫離生產經營實際和搶占運力簽訂虛假合同,不得出現任何捆綁簽訂情況。合同預付款比例由供需雙方公平協商確定。
簽訂的合同要在陜西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中長期合同監管平臺(www.westcoal.com.cn)進行線上合同錄入確認工作并在線簽訂誠信履約承諾,錄入的合同要確保真實有效,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購銷合同簽訂和錄入煤炭中長期合同監管平臺的,原則上不再協調鐵路運力。
供需雙方要抓緊對接,須在12月20日18點前完成合同簽訂并在陜西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中長期合同監管平臺錄入確認。我委將定期通報各地合同簽訂進展情況,對未達到簽訂要求的地區進行約談。
陜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做好合同匯總工作,按要求及時報至全國煤炭交易中心、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
七、煤炭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要求
產運需各方要綜合考慮需求季節性波動、煤炭生產和鐵路運力相對均衡的特點,協商一致將年度中長期合同兌現細化分解到月,并將各月合同量明確體現在合同文本中,沒有明確的視為月度均衡兌現。單筆合同月度履約率應不低于80%,季度和年度履約率不低于90%。經鐵路部門確認運力的年度中長期合同,確實難以執行的,經產運需三方同意,可在全國煤炭交易中心平臺交易,并報我委備案。
2022年煤炭中長期合同全部納入“信用中國”網站的誠信履約保障平臺進行監管。供需企業要在每月10號前,向陜西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中長期合同監管平臺如實在線報送履約數據,未按期報送履約情況且經提示仍不報送的合同,視為未履約。陜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定期將合同共享至“信用中國”網站的誠信履約保障平臺,不斷優化履約數據報送系統,做好平臺管理和履約數據收集匯總分析工作,未經允許,不得對外公開和泄露合同信息。
國家發展革委和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將對合同進行定期通報、考核,依法依規將合同履約情況記入合同雙方信用記錄,并確定企業信用等級。對履約信用等級低的企業加大監督考核力度。我委將對省內所有煤炭中長期合同進行合同簽訂、錄入、履約承諾和履約的監管,對未按要求完成合同簽訂、錄入、報送履約數據的,我委將會同各地相關部門對企業實施約談、通報、信用公示和追責問責等懲戒措施。
八、加強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一名業務負責同志(名單于12月15日前報至我委),自今日起,每周四下午18:00點前報送前一周合同簽訂進展情況至我委,主要包括本地區煤炭生產企業(煤礦名單詳見附件2)中長期合同簽訂數量,及占本地區煤炭生產企業核定總產能比例;本地區發電供熱企業合同簽訂數量,及占本地區預測發電供熱用煤需求比例;冶金、建材、化工等其他行業和地方供暖企業合同簽訂數量等(詳見附件3)。要結合簽約進展情況及時組織督促產需企業足額簽訂2022年煤炭中長期合同,通過陜西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中長期合同監管平臺了解并督促企業按要求完成簽訂、錄入、誠信履約承諾、履約數據報送等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聯系人:省發展改革委
高 歌 電話:029-63913066
張大龍 電話:029-63913038 18629515921
傳真:029-63913065
陜西煤炭交易中心
郭 強 電話:1330918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