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針對工程機械設備監管的動作頻頻,前陣子鄭州針對非道路移動機械設備劃定禁用區域,2017年5月25日,新疆自治區也發布了公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大型工程機械設備和車輛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號起施行。
《辦法》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大型工程機械設備和車輛安全(大型工程機械設備包括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鏟運機等工程機械設備。大型車輛包括重型載貨汽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等車輛)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對大型工程機械設備和車輛實行定位管制,落實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并將落實情況納入綜治維穩考核體系。
大型工程機械設備駕駛證、操作證應當每年進行1次簽注。大型工程機械設備和車輛應當每年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來源:云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