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廣安市人大相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廣安市城鄉污水處理條例》于3月1日正式實施,這也是四川省針對污水處理制定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明確分類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4種具體方式:新建農民新村聚居點應當建設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農村人口聚集程度較高、經濟條件較好的村莊,建設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鼓勵其他農村區域因地制宜建設分散式與集中式相結合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城鎮周邊的村莊,可以通過鋪設污水管道或者建設污水泵站,將污水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站進行集中處理。
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資金、人員方面,《條例》要求,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要選用成熟穩定、實用低耗、易于維護的處理技術和設備,政府對自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給予適當補貼。污水處理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不得挪作他用。
廣安市生態環境局還將利用互聯網進行線上監督,配合住建部門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廠(站)在線監測設備,加強對在線監測設施的監管,實時監控出水水質,定期開展監測,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
(本文來自四川日報)